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在校内张贴各类宣传广告有关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校外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进入校园散发传单、张贴广告、推销产品等经营性活动,一经发现扣除所有材料和物品,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如校外人员有对我院学生有益的简章需要张贴,必须向学工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学工处派专人将简章贴在指定位置。
三、我院学生不得私自在校园内散发传单,不得张贴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不得帮助促销单位等在校内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
四、如发现进入学校或宿舍内进行张贴广告或发传单的人员,学生要高度警惕,不要购买推销的产品,同时应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举报,一旦查实,学校将对举报的学生给予适当奖励。
五、如我院学生有特殊情况,需张贴广告、散发传单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将广告等张贴在学校指定的地点。
凡违犯上述规定者,学校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保卫处电话:83432942
学工处电话:8343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