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一最”、“三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5 浏览次数: 1196
各系、各班级:
根据我院《转发省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党史树理想信念、学典型树人生标杆”活动的通知》(九州委〔2011〕3号)文件精神,为迎接建党90周年,进一步推动我院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学工处将配合院党委对其中“一最”、“三星”进行评选活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的参评对象为我院全体辅导员;
“三星”即“学习之星、服务之星、创新之星”的参评对象为我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工作中认真践行大爱工作机制,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人格魅力;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对学生工作有突出贡献;尊重关爱学生,热心为学生服务,深受学生爱戴。
参评“三星”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学习方面、服务同学服务社会方面、创新成果方面成绩突出,校内外有较大影响,在校期间曾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评选时间和方式
1.4月19日至25日,各系要利用各种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由辅导员和学生提出申请,各系组织评选推荐,推荐“一最”、“三星”各一名,连同其彩色照片电子稿(1000万以上像素)、参评材料(不低于1000字),于25日下班前将推荐结果报学工处席从文老师处(主楼802)。
2.4月26日至29日,学工处将组织学生对“一最”“三星”候选人进行投票,并将投票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党委。
希望各系认真组织,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把“一最”“三星”活动落实好,以创先争优的实际成效庆祝建党90周年。
附件:
1.中国体育足球网,(中国)官方网站,“大学生最喜爱的辅导员”申报表
2.中国体育足球网,(中国)官方网站,“大学生学习之星”申报表
3.中国体育足球网,(中国)官方网站,“大学生服务之星”申报表
4.中国体育足球网,(中国)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之星”申报表
学工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