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我院学生干部各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0 浏览次数: 930
院系各部门:
我院学生干部的各项检查一直是考核学生工作和发现学生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各项更直接的了解到学生的具体情况,给学生管理者做好学生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为了使我院学生干部的各项检查更加规范,检查过程和结果体现公平和公正性,真正反映目前我院学生工作的状态和学生的具体情况。现将规范我院学生干部检查工作通知制定如下:
一、检查内容
早操、夜不归宿、宿舍卫生、违章用电、自习出勤、上课出勤、教室卫生等院系要求的各项检查。
二、检查要求:
1、持证上岗,严肃认真。凡所有涉及院系的各项学生干部检查工作,学生均需佩戴相关证件严肃认真的开展检查工作。
2、穿戴整齐,注重礼貌。检查时要穿戴整齐,避免奇装异服,不准穿拖鞋、玩手机。要细致全面认真,不要漏查,漏报,更不准弄虚作假,故意包庇。
3、讲究态度,尊重他人。检查时使用礼貌用语,尊重别人。不可对别人指手画脚,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态度蛮横,不配合是也要严肃坚决执行,立即向老师反馈,不能以个人武力解决。
4、按时上岗,提前准备。每位值班检查同学在开展检查前要至少提前10分钟集合,特殊情况及时提前向老师或组长请假,提前做好各项检查准备准备工作。
5、合理分工,公正打分。要提前根据检查的内容合理分工检查人员,根据打分标准和实际情况,合理、公平、公正的打分,不能出现打人情分,检查时要公平公正无私心,标准一致。
6、细致整理,及时反馈。检查后要及时将检查结果认真细致总结,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院系处理。
三、相关事项:
1、检查过程中如遇到证件丢失,应及时向老师申请补办。
2、检查过程中学生干部要根据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如遇到在工作过程中违反相关要求,出现以权谋私,袒护别人等情况,经查实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查实后要根据学生手册开除学生干部身份和纪律处分处理。
3、对于检查过程中出现不配合的情况,院系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理,对于通报的学生本年度内不予评优评先。
4、对于检查中或检查后辱骂、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威胁、谩骂、诬陷和诽谤工作人员等性质恶劣的情况,一经查实,要依据学生手册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分处理。对于受处分的个人和班级年度内不能参与评优评先。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欢迎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处理。
学工处:主楼802、803、804电话:834302768737006883430256
机电系:主楼606电话:83430272
经管系:主楼707电话:87370087
土木系:教1楼208电话:87370085
学工处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