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8 浏览次数: 1079
关于2018-2019学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关于印发2017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 [2017]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我院正式录取的在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并且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档案或在校期间已办理过生源地贷款需续贷的16、17级学生(后简称为“在籍在校学生”)
二、申请额度:每生不超过8000元/年。
三、申请步骤及相关材料时间要求
(一)首贷学生
1.学生填写《高校院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系核对无误存档备案;
2.各系(院)将户籍为江苏籍的在籍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3.各系(院)将非江苏省户籍的在籍在校学生信息录入附件4统一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贷款名单系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 5月21日下午5:00前,在省资助系统中最终确认江苏籍申贷学生信息,并“上报高校”。
(二)续贷学生
1.学生填写《高校院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系核对无误存档备案;
2.续贷学生需于5月21日前在国开行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选“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如密码不正确可联系学生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或拨打95593重置)登录;
(2)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字数150字左右;
(3)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4)提交申请信息,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自行保存备用。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院)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暂行)》(苏教助〔2008〕9号)精神,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及时上报有关学生信息。
2.5月21日下午5:00前将填写好的《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模板》电子档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jiuzhouzz@126.com,主题为“系(院)名称 + 2018-2019江苏籍生源地首次贷款名单”
3.专转本确认已被录取的学生,在贷款受理期间到县资助中心申请,从“特殊通道”程序走,不占我院额度。
4.非江苏籍在籍在校学生通过资格审核后,持《在校大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办理机构申请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申请生源地贷款。具体事项请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5. 各系(院)将在校就读未取得学籍的学生信息录入附件5,统一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确认为我院2018年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后,统一印发2018年新生录取通知书。申贷学生持当年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的办理机构申请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申请生源地贷款。
附件1:《高校院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
附件2:《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模板》
附件3:《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4:《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外省首贷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5:《未取得学信网学籍申请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7日
附表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表.xls附件2:生源地高校院系导入学生信息模板.xls附件3: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4: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外省首贷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附件5:未取得学信网学籍申请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