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01

关于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有关规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院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各系(院)按分工职责认真做好该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0届起,求职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我院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下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下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下同)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二、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500 /人。

三、发放流程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组织申报。各系(院)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申请补贴。由毕业生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毕业生个人留存一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下同)复印件,学籍证明(由我院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原件、对应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对应身份证明材料分别为:

  1. 低保家庭毕业生的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 残疾毕业生的残疾证

  3.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毕业学年(2019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只提供合同复印件,由学工处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4.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 特困人员毕业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毕业学年(201991日起)有效,只需符合以上一种即可申报。

(二)院校审核。各系(院)向学工处提交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同时填写“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附件3,以下简称花名册),学工处对毕业生的申请补贴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学工处汇总填写“求职创业补贴院校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徐州市人社部门审核。

(三)人社部门审核。徐州市人社部门对我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原则上从受理至审核结束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对审核通过的院校,由市县人社部门填写“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4),连同申请表和花名册送市县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或委托人社部门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至院校或直接发放至毕业生个人。求职创业补贴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于20203月底前发放到位。

四、材料留存

学生个人补贴申请表、院校申请表、花名册、学籍证明的原件以及身份证、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徐州市人社部门归档留存。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到每一位毕业生。按照国家对困难毕业生的资助补贴政策,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享受补贴。请各系(院)务必将国家政策通知落实到每一位毕业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使每一位有意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能享受该项补贴。

(二)严格审核审批。各系院、相关部门应加强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审批,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信息,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对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予以惩戒。同时,人社部门将有关信息提交信用管理部门纳入个人信用系统,我院将毕业生不良记录记入申请人学籍;对院校、部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主管部门将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时间进度要求。各系(院)在收到此通知起,组织落实相关毕业生准备各项资料,在20191118前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材提交学工处审核,学工处在1122日前审核完成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送交徐州市人社局审核。各系(院)、各部门应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全院按序时进度开展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审核和公示工作。  

该通知未尽之处,参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学生填写)

附件2:求职创业补贴院校申请表(学工处填写)

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系院填写、学工处汇总)

附件4: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人社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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